申请对象
具有西城区城市户口,持有《残疾人证》,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,没有子女及亲属照顾的以下残疾人家庭:
重度残疾人与年满60周岁以上的父母(或父母一方)共同生活的家庭;
孤寡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。
补贴标准
以钟点工的形式(原则上每周2次,每次2小时),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打扫卫生、洗衣服、做饭、换煤气等日常家务。
提交材料
《残疾人证》(复印件);
《户口本》(复印件);
《西城区老残一体孤寡残疾人家庭帮困服务审批表》一式两份
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。